一、厄瓜多尔商标概要
1、厄瓜多尔现行的商标法包括:2000年12月1日生效的安第斯集团《卡塔赫纳条约》第486号决议;1999年5月19日生效的知识产权法及1999年2月1日生效的第508号法令。
2、厄瓜多尔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注册厄瓜多尔商标的途径只有单一注册。
3、商品服务采用国际尼斯分类。
4、商标权基于注册。
5、国家英文缩写:EC;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签署,需认证。
三、相关时限
回执时间:7天
注册需时:6个月
商标异议期限:无
四、注册程序
形审-公告-实审-注册:商标申请提交后,厄瓜多尔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告,公告期 30天内。公告期满,没有人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商标局将对该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如果审查没有发生驳回理由, 则商标申请将核准注册。
五、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日期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提前半年可办理;宽展期 6个月(过期未续展不可恢复)。
六、厄瓜多尔办理途径分析
厄瓜多尔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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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3151905 / 83151906/83151907 手机:15891772215 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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