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津巴布韦商标概要
1、津巴布韦保护商标的法律包括1974年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
2、商标基于注册优先原则。
2、可以在津巴布韦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
3、注册采用《商标注册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尼斯分类》
4、津巴布韦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5、津巴布韦是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成员国,注册非地可指定津巴布韦,也可以单一注册。
6、官方语言为英语。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签署。
三、相关时限
回执时间:2周
注册需时:6-12个月
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四、审查流程
审查-公告-注册:申请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的审查),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申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五、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提前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3年。
六、津巴布韦办理途径分析
由于津巴布韦不是马德里成员国,所以不能够通过马德里来申请注册商标,只能通过单一注册津巴布韦国家或者通过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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