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数国产汽车品牌,一汽集团的整体实力毫无疑问,其旗下的一汽红旗更是许多中国人的骄傲,但针对“一汽红旗”商标的保护,一汽集团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一汽集团于2018年6月22日申请注册了第31757355号“一汽红旗”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41类的“组织汽车赛事; 具备汽车赛特性的娱乐; 汽车驾驶培训服务项目; ”等服务项目上。
申请商标因与第19596369号商标、第19596371号商标、第3439995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构成近似被驳回。
依据中国商标网统计数据,引证商标一、二均于2016年4月12日申请注册,2017年11月21日获准注册。引证商标三于2003年1月20日申请注册,2004年6月21日获准注册。
申请商标被驳回后,一汽集团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理认为,申请商标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至三的汉字“红旗”,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组织汽车赛事;具备汽车赛特性的娱乐”等服务项目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安排和组织会议”等服务项目、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娱乐”等服务项目归属于类似服务项目。申请商标与上述诸引证商标并存,易使消费者对服务项目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商标起先被驳回,复审又再一次被驳回,一汽集团的商标之路可以说非常坎坷,但是,更扎心的是,这样的“一汽红旗”商标还不仅仅只有一件。
从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文书网站获知,一汽集团共对其50件“一汽红旗”商标提出了驳回复审请求,结果却不尽人意。这些商标大部分都复审失败,失败原因同样是和多件“红旗”商标构成近似,只有少数商标的部分类别被初步审定。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早注册早获利,一旦等市场成熟了,才想到去注册商标,也许会发现商标早已被注册,那时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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