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技局,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根据《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国科火〔2017〕227号)和《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陕科产发〔2017〕2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应在被认定年度的次年起每年5月31日之前在“技先平台”上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以下简称“技先年报”),现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陕西省内2018年、2019年、2020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二、填报流程
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在“服务事项”中点击“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办理入口”,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我要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选择“企业年度信息”模块,于2021年5月28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除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表外,还需在商务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按时报送数据。
联系电话:029-87292778
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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