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利快速预审,专利延迟审查等的消息,大家比较关注。可见在专利战略的布局谋划中,如何选择发明专利公开的时机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专利的基本概念
1.1专利
英文 patent,本意为一种不封口的特许证书。一般含义: A 专利证书 B 专利技术 C 专利文件、权利要求书
1.2专利权
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地域对其所拥有的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独占、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专利权的特点有:1独占性;2地域性;3时间性。
1.3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外观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5年。
1.4专利的特性
时间性:专利权人对由法律赋予其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不享有专有权,即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专有性:专利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地域性: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义务。
1.5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新颖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目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发明专利公开时机的选择
发明专利公开时机的一般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公开时机的选择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利益的考量。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参考:
提前公开:如果你不希望其他人在你公开之前申请相同的发明专利,你可以选择在早期阶段就公开你的发明。这样可以确保你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领先于他人。
择机公开:如果你想等待一段时间以测试你的发明在市场上的表现或寻找合作伙伴,你可以选择择机公开。这样可以给你更多的时间进行市场分析和商业谈判。
发布前公开:有些国家或地区规定,在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前,必须经过预披露阶段。在这个阶段,你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发明描述书、草图和事先搜索报告等材料来公开你的发明。这样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市场反馈并帮助你完善专利申请。
无论你选择何时公开发明专利,都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公开之前确保保密性:在公开之前,务必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发明的保密性,以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2.考虑国际的专利流程:如果你有意在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建议事先了解各国的发明公开要求和规定。
3.请咨询专业人士:考虑到发明专利的复杂性,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专利代理机构,以获得针对你具体情况的专业建议和指导。
总之,发明专利公开时机的选择应该根据你的商业目标和市场策略来考虑,并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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