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与加多宝,从亲密无间的“战友”到反目成仇的“敌人”,其间只见利益之争,不见商业精神。而貌似对“王老吉”商标负责的背后,双方实质上都不负责任普遍的担心是,王老吉,这个一度被誉为“中国可口可乐”的民族品牌,极有可能重蹈“健力宝”的覆辙。
2012年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撤销“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这意味着,“王老吉”商标回归广药集团已成定局。
一年多时间里,双方陷入拉锯般的口水大战与法律大战,却浑然忘了:这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缠斗,而受伤害最大的正是被争夺的王老吉。
广药和加多宝之间的合作一度非常成功。早在1995年,广州药业就将“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赁给加多宝集团。经过加多宝集团多年的苦心经营,“王老吉”红罐凉茶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广东地方性商标成长为一个全国性知名品牌,“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已经深入人心。特别是2008年“5•12”赈灾捐款中,王老吉单笔豪捐一个亿,更是声名大振。
2011年“王老吉”红罐的销售额高达到160亿。据2010年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给出的评估结果,“王老吉”的品牌价值已经超过了1080亿元,王老吉被誉为“中国的可口可乐”。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加多宝方面在精心培育“王老吉”品牌的过程中,竟自埋祸根。据报道,2000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主合同,商标租期从2000年至2010年5月。但在2002年及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向广药前总经理李益民行贿,在商标许可合同还有8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分别与广药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每年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2008年,广药与鸿道就因商标问题开始交涉,广药认为王老吉商标协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2010年8月,广药发出律师函,认为前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签署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作出裁决,上述两份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以上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王老吉商标租赁已于2010年5月到期,广药集团收回合法合理。
2012年5月17日,鸿道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裁决的申请。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驳回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且为终审裁定。至此,历时四百多天的“王老吉”商标案基本尘埃落定。
虽然2012年7月13日当天又抛出了一份新的证据第三份《商标许可协议》,证明其拥有独家生产和销售红罐王老吉的权利,直至2013年1月19日,并藉此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但这已无关王老吉“花落”广药的大局。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先后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计300万元港币。2005年后,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李益民有期徒刑15年。行贿者陈鸿道取保候审期间弃保潜逃至今。
事实上,加多宝方面也深知痛失“王老吉”已是定局,这两年加多宝一直极力推行“去王老吉化”,改为侧重“加多宝”品牌。今年以来更加重广告投放,猛打感情牌,“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现在改名加多宝”,“怕上火现在喝加多宝”,“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但加多宝毕竟不是王老吉。
综观王老吉商标之争,可以说加多宝败在了自己的手里如果没有对广药的商业贿赂,就不会出现今天的被动局面。从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伸出行贿之手的那一刻起,苦果已然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