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是专利无效?
A:根据《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Q:专利无效的意义何在?
A:在实践中,专利无效程序多被专利权的竞争对手,用来反击专利侵权指控。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往往转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对专利侵权指控釜底抽薪。对业内特定技术,业者认为专利权产生不正当垄断的,也会启动专利无效程序。
Q: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哪些资料?
A:应当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更多关于专利无效问题,请咨询深蓝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