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期,“你未唱罢我已登场”的歌唱类选拔电视节目,因一道“限唱令”突然安静了许多。7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消息称,为避免电视节目形态单一雷同,总局将对歌唱类选拔节目实施总量控制、分散播出的调控措施。这项调控被业界称为“限唱令”。7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又向各家卫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歌唱类选拔节目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家卫视提高原创节目比重,对引进境外的节目模式进行严格管理和调控。
歌唱类选拔电视节目总量偏多、形态雷同是“限唱令”出台的原因,同时,这类节目大多为引进国外节目模式,“10档节目9档有国外血统”,业界的这一说法并不夸张,这也是目前整个国内电视节目的现状。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引进自荷兰《The Voice》,北京卫视《最美和声》引进自美国《Duets》,东方卫视《中国梦之声》引进自美国《American Idol》等等,火爆的节目中鲜见国内原创。
“通知第4条要求,各卫视要加强自主创新,改变对引进节目模式的依赖心理,各播出机构要从资金、人员、机制上扶持节目研发创新工作,提高原创节目比重。对上星综合频道推出的原创节目,总局将予以优先备案,在各类评比评奖中给予倾斜,同时对引进境外节目模式的节目将严格管理和调控。”浙江卫视总编室副主任许继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了通知的具体内容。
“限唱令”一出,效果立竿见影。7月25日,湖南卫视“快男”全景式真人秀《男声学院》系列节目不声不响地被《我们约会吧》取代,《快乐男声》从之前的周四、周五双播改为周五单播;江西卫视《中国红歌会》停播;青海卫视原定于11月播出的《花儿朵朵》已决定今年不再制作播出;江苏卫视《全能星战》延期至第四季度播出。多家卫视纷纷表态,今后将加大原创投入。
在全球市场,电视综艺节目近几年快速兴起,而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国内制作方制作歌唱类选秀节目的经验不足,不重视前期研发,长期模仿或引进国外节目模式,导致节目雷同。”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内需要在引进中借鉴学习,不需要过多的干预,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这更有利于推进节目创新。
如何在引进中借鉴学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威建议,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电视节目相当丰富,由单纯的节目内容制作过渡到衍生产品运营和品牌的深度开发,已经进入到工业化生产阶段。国内电视台等在引进节目模式时,不能完全照搬,应在引进中进行模仿式创新,在此基础之上进行自主创新,才能打造出独具特色的优秀原创节目,以满足国内庞大的市场需求。
另外,我国音乐市场很大,但音乐人收入却很少,原创优秀音乐作品稀少。歌唱类选拔电视节目的火爆,能否推动国内原创音乐发展,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记者窦新颖 冯飞)
话题一工业化打造电视节目
7月12日,《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第一集首播,收视率高达3.62,创我国电视综艺节目首播收视率的最高记录。《中国梦之声》等其他节目也都取得不错的收视率。“限唱令”之前,国内同期出现的这类电视节目多达十几个。歌唱类选拔电视节目火爆的背后,是旺盛的市场需求。那么,我国电视节目模式制作处于怎样的状态,与西方国家的差距在哪里?“限唱令”之后,引进国外电视节目模式将受到限制,各家电视台与制作方如何在借鉴模仿的基础上进行原创以满足观众需求?这些问题引起业界思考。
国内创新少引进多
我国首个引进的电视节目,是央视1999年购买英国《go bing》改编成的《幸运 52》。该节目播出后,赢得了巨大的反响。2004年,以《美国偶像》为原型的湖南卫视《超级女声》带动了电视平民选秀风潮,风靡一时。
“如今,中国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节目模式输入国之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威介绍,2012年这一年中,美国NBC环球向浙江卫视售卖了原版电视节目《越跳越美丽》的海外版权,索尼影视公司的选秀节目《清唱团》的模式售卖给深圳卫视,双方并开展联合制作;荷兰爱德默电视公司向上海文广售卖了障碍类游戏《梦幻小人国》的模式,向浙江卫视售卖了电视节目《101种淘汰方式》两季的版权。
对于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我国电视节目市场而言,大量的节目引进丰富了市场,也给国内的电视台、节目制作方开拓了视野。浙江卫视推出的《中国好声音》称得上是目前引进国外模式打造的最成功的歌唱类电视选秀节目,浙江卫视总编室副主任许继峰告诉记者,从国外引进节目模式将直接刺激国内综艺节目生产,不仅引导节目形态创新,也促进了电视节目制作流程的工业化,大大拓宽了电视制作人的思维。如果这类节目模式在中国能形成良性循环,可以促进国内综艺节目的优胜劣汰。
然而,在电视节目模式出口方面,2012年我国全年自制电视节目达343.63万小时,却鲜有节目模式输出。“这说明我国电视产业在原创节目模式方面与国际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如今,许多西方国家电视节目模式已经进入到工业化生产阶段,节目从创意、制作到最后的商业运作,都形成了一套固定的模式。而我国的电视节目生产却随意性很大,从决策、制作到推出,不确定性很大,也缺乏严谨的商业评估考量。”黄威指出。
从模仿走向原创
据了解,电视节目模式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即不仅仅研发新的节目模式是创新,模式的运用也是创新。基于此,黄威认为,我国电视节目模式升级的空间和潜力是巨大的,随着电视市场和电视产业的不断发展,自主创新的节目模式会越来越多。“电视节目模式引进的同时也带动了商业运作模式的创新,以正在热播的《中国好声音》为例,该节目由星空传媒旗下的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引进制作。该节目创新了制作公司参与广告收入分成的商业模式:当收视率超过4%之后,灿星制作将获得70%的广告分成。此举充分地激发了民营制作公司的积极性,以最大的努力投入到制作之中,保证了节目制作的高水准。”黄威指出,这一商业模式的创新,是中国电视产业工业化的必经之路。
在引进中借鉴学习,浙江卫视积累经验,为节目原创打下基础。据许继峰介绍,浙江卫视在引进节目的同时坚持自主创新,在原创节目的研发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成立了专门的节目研发和实验机构。在去年法国戛纳电视节上,浙江卫视原创电视节目《中国梦想秀》成功输出了节目模式版权。(记者窦新颖)
话题二选秀节目反哺音乐产业
“限唱令”之后,仍有近10档未被叫停的歌唱类选秀节目征战今年暑期档。如火如荼的歌唱大战能否带动国内不景气的音乐市场?“从国际惯例来看,音乐产业与广播影视产业从来都是融合发展、相互促进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电视节目市场刚刚起步,两个产业间融合发展还需要解决盗版、探索商业模式等问题。
版权问题多原创难获益
“很多音乐人为了参加歌唱类选秀节目,会创作音乐作品,选秀节目还可以促进节目营销创新,不断推出新歌手,促进音乐产业多样化。”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
但目前,这类节目对音乐的促进作用尚未凸显,而选手翻唱引发的版权纠纷却屡见不鲜。“这主要原因是国内还未建立完善的版权管理机制。国内主要是音著协向电视台收取音乐作品使用费,但很多音乐作品并不在音著协的管理范围内。” 就职于某国际知名唱片公司的修大普表示,国内应进一步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帮助创作者拿到应得的报酬。
著名音乐人邹小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管理部门应对节目的音乐作品版权进行审查,并监督制作方按时交纳使用费。这一建议得到陈少峰的认可,他表示,管理部门应审批节目中的作品版权,如有未经授权的作品,立即停止播出。
产业融合推动原创音乐
除版权纠纷外,利益分配是歌唱类选秀节目面临的更加复杂的问题。歌唱类选秀节目的火爆,让节目制作方和电视台赚得金银满钵,但原创音乐人却收益甚少。修大普告诉记者,按照国际惯例,电视台按照年收入的比例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节目的音乐作品使用费,而在国内,电视台和音著协是事先约定音乐作品的版权使用费,这笔费用远远低于国外。
如何借助这类节目推动原创音乐发展?“这是一个基于成熟商业模式的机制构建过程。”黄威建议,首先,歌唱类选秀类节目应该进入全面品牌运营阶段,打造完善的音乐产业链。其次,制作方要探索出一套成熟完善的明星制度。再次,从节目制作到节目营销,再到新人出名后反哺选秀节目,只有形成良性循环的商业模式,并建立公平的版权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才能使原创音乐人得到尊重,促进原创音乐发展。
“在美国,音乐产业、电影产业与广播电视业在版权的基础上完全融合,得到各方认可的利益分配极大地激发了产业链上各环节创作者的热情。”黄威介绍,在这一机制下,富有才华的音乐创作者会根据市场的反馈来创作各种流行音乐,同时音乐选秀类电视节目又推出各类新星,从产业链的顶端拉动一系列相关产业和产品的发展,使得产业进入良性的工业化发展轨道。“美国音乐创作者不是‘被培养’出来的,而是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脱颖而出。”黄威指出。西安商标注册
(记者冯飞)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